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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部加减分规定

发布者:张睿楠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奖惩信息部部员,也为加强信息部自身建设,调动广大信息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信息部成员的工作能够更加严密,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制定信息部加减分标准。

一、信息部部员加减分标准

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任务者,在每个工作结束后酌情给予加分。(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2.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完成情况不好者给予酌情-分:对所分配工作完全置之不理者-4分、按时上交但不合格者-2分、不能按时上交材料-3分。

3.临时通知布置工作,不能配合工作但提前请假者一次-1分,不能配合工作但未提前请假者-2分。

4.信息部开会迟到者每次-1分,未能参加会议但提前请假者每次-1分,未能参加会议但没有提前请假者每次-2分。

5.工作当中态度不认真者-1分,不配合部长、副部长工作者-1分,与其他部员或者部长、副部长,发生矛盾者-4分,情节严重者开除信息部,永不录用。

6.以上所加减分数均未乘权重系数。

7.日常中,如有特殊需要,积极响应并完成工作较好者,给予适当加分,表现优+3分、良+2分、中+1分。

8.当信息部部员成为老部员,承担院内主要日常工作,每周在院内坐班天数达三天以上者,每月结束后根据情况给予加12—18分,具体分值由坐班天数及所承担任务、部长评价及辅导员认定。

9.信息部部员日常工作加分如下:

1) 做国家奖助学金等统计工作每次+2分,若在评定奖助学金当月参予大量表格、材料等制作评定工作时,当月完成后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加2—5分奖励,但不在下月补或因重评而重复加分;

2) 当党组织评估材料或到考察写实月需要大量文字材料书写时,相应部员可根据书写工作量进行加2—4分奖励,但是上限不得超过4分,不得重复因一件事情加分。仅是一次发展党员材料或转正材料,每次书写工作加1—2分,最高上限不得超过2分,且不得因一件事情重复加分。

3) 按时取信件、文件、各项材料等,院内一次0.5分,院外一次加1分;

4) 整理各种档案材料,一次+1分(若为党材料或医保材料时,工作量较大时,可每次着情+2—4分,但最高上限不得超过4分);

5) 录入学生信息,将相关必要信息录入系统,一次+1分;

6) 做每学期新生、每届毕业生相关表格,一次+2分;

7) 各年级点名册、各部加减分单子,一次+2分;

8) 日常工作所需其他表格,一次+2分;

9) 书写文字材料等,如会议记录、事迹、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每份+1分,上限为4分。

10)审核材料、表格等非本职内表格,但要完成审计工作是,每项审核工作在完成后加1—2分。

11)信息部部员完成院内重在任务如排课表、录入学生成绩、整理试卷、作业本、存档材料整理等材料工作时,根据表现情况给予加3—6分(每项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后才能加分,即每一项工作完成后仅加一次分数,不得以此为由重复加分)

12)整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及其它社会实践材料时,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加2—5分,但仅一次材料整理时上限不得超过2分,且不得重复加分。

二、其它人员加减分标准

1.积极帮助院里完成各项工作,及时主动向院信息部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员给予优+3分、良+2分、中+1分。

2.在信息部人员不足,需要征集其他人帮助时,能够尽心帮助者,给予优+3分、良+2分、中+1分。

3.当信息部按照院里要求进行工作布置,但不积极配合,同时还严重阻碍工作进行者,每人每次-4分的处分,严重者申请给予通报处分。不积极配合者给予-1分处分。

4.若有其它未进事宜,按《绥化学院大学生手册》相应规定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信息部所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信息部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