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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人员轮换制度

发布者:张睿楠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适应21世纪对人才各方面素质的更高要求,改变以往长期由少数人担任学生部员的格局,让更多的学生在就读期间得到全方位的锻炼,为每一位大学生提供锻炼机会,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特制定本条例,在全学院范围内实施学生干部轮换制度。

一、各部部长由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商议后聘用。

二、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推荐,由辅导员,主席讨论聘用。

三、各部部员由部长聘用,并报送学院里备案。

四、聘用干部聘期无期限。

五、干部在聘期内有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职。

六、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进行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七、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八、每学期开始都对学生会各部部员在上一学期的工作表现进行总结,不合格者给予解聘,同时招收一些新的成员,以保证学生会的活力。

九、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学生会研究申批通过方后可聘 用。

(注:违反部内关于人员聘用规定时,按部内规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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