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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职责

发布者:张睿楠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主席职责

1.主持制定学生会一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2.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部的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及时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和学院辅导员老师汇报工作。

5.代表学院学生会与校学生会沟通交流,并负责与学校其他各院系学生会、社团组织工作的交流。

二、副主席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和开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协助主席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部的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监督学习部、生活部、舍务部工作,发现不足并督促其改正。

4.学生会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职责。

三、部长职责

1.领导本部完成学院主席布置的工作,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2.对本部门的副部长、部员进行合理分工,并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3.定期做好本部的工作总结,做好对本部副部长、部员的管理、鉴定、考核、推荐工作。

4.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

四、副部长职责

1.积极配合部长,带领部员,具体完成部长布置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部长汇报本部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3.及时向部长汇报自己及部员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提高独立开展工作能力。

5.在部长不在时要勇于承担,努力把工作更好的完成。

五、部员职责

1.按照分工积极配合副部长完成本部布置的任务。

2.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3.及时反映同学对所在部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努力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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