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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论证2020年度“社会服务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应用型大学内涵建设,发挥高校社会服务基本职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将组织论证2020年度“社会服务工程”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绥化学院“社会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绥化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社会服务和成果转化工作,强化项目牵动,力争本年度“社会服务工程”项目实现新突破。要坚持“依托优势、项目牵动、准确对接、团结合作、互利共赢”和把握好有偿服务的原则,推进学校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

2. 结合学院自身特色与优势,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组织专人论证本年度项目,落实具体服务事项、服务人员、工作任务。

3.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围绕地方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加强与企业联系,增强服务地方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支撑地方产业发展。

4. 加强校地合作,积极培养、推荐省市科技服务人员,开展灵活多样的社会服务工作。

5.结题验收为优秀等级的2020年度“社会服务工程”项目,每项资助2千元,用于项目调研支出。

6. 请各学院于5月8日下班前,将《2020年“社会服务工程”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shxykjc@163.com邮箱。

附件: 1. 绥化学院“社会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2. 绥化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

3.国家、黑龙江省、绥化市重点发展的产业

4. 2020年绥化市政府工作报告

5. 2020年“社会服务工程”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