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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2-25 [来源]: [浏览次数]:

有关学院: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7日、18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登陆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校(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组织动员

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相关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申报项目。理、工、农、管理类学科,应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按照学科方向,组织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一起论证项目,保证申报质量,营造良好申报氛围。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npd.nsfc.gov.cn/

联系人:黄守磊 电话:15636506031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4.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2017年12月)

5.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研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