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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部加减分规定

发布者:张睿楠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奖惩就业部部员,也为鼓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全员为就业,现就业部经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制定就业部加减分标准。

一、就业部部员加减分标准

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任务者部长在每个工作结束后酌情给予加分:优加3分、良加2分、正常加1分、差扣1分。

2.就业部部员统计部内职责工作。如就业部材料收集、整理,制作课表,收集信息,信息表格等归档工作根据表现情况给予每次优+2,良+1分奖励。

3.学期始末写本部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每学期一次性工作时,根据情况给予优+3,良+2分,中+1分奖励.

4.若遇到大型招聘会时,按下列项加分:每找到一家单位并准时参加招聘,每个单位+4分;联系未到+2分;负责迎宾每半天+2分;记录每片区域每半天+3分;联络等其他工作每半天+2分;布置、收拾会场各+2分;照相及写材料+2分;其他后勤工作看情况加1或2分。

5.职业规划大赛

①.参加班内选拔全程,根据表现 优+2,良+1;

②.参加系级选拔,根据情况 优+3,良+2,中+1;

③.参加校级选拔赛或指导 优+4,良+3,中+2;

6.批改学生生涯访谈、职业生涯规划作业时,优+6,良+5,中+4。

注:4、5、6项与2、3条重复时不能加分。

7.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完成情况不好者给予酌情扣分:对所分配工作完全置之不理者减3分、按时上交但不合格者减2分、不能按时上交材料减1分。

8.临时通知布置工作,不能配合工作但提前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不能配合工作但未提前请假者扣1分。

9.就业部开会迟到者每次扣0.5分,未能参加会议但提前请假者每次扣1分,未能参加会议但没有提前请假者每次扣2分。

10.工作当中态度不认真者扣1分,不配合部长、副部长工作者扣1分。

11.以上所加减分数均未乘权重系数。

二、其它边外人员加减分标准

1.在就业部人员不足,需要征集其他人帮助时,能够尽心帮助者,给予每人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正常加1分奖励。

2.当就业部按照学生会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但不积极配合,同时还严重阻碍工作进行者,扣4分处分,严重者申请给予通报处分。不积极配合者给予扣2分处分。原则不多次用一人。

3.若有其它未进事宜,按《绥化学院大学生手册》相应规定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就业部所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就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