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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者:张睿楠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重视安全工作,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树立安全意识。

二、各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并张贴在各实验室分室墙上,严格贯彻执行。

三、各实验室必须按房间设置安全责任人,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及通风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四、各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五、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准备齐全,并按固定位置摆放,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挪用。实验室全体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使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并能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六、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防盗工作。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如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报警电话8103110)。

七、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物品。实验室不准乱拉私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或使用与实验无关的电器。实验室用电线路改造需经学院安全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维护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去,启动和停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九、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并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等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于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加赔偿。

十、学院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实验室要限期整改。

十一、信息安全工作

1.管理员、维护员、实验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使用的软件,严禁利用微机和网络安装、下载、传播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相悖的、明令禁止的内容以及诋毁、诽谤、漫骂他人的邮件、信息等。一旦发现,立即查封,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交司法机关查处。

2.管理员、维护员、实验教师要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一旦发现新型病毒,要及时查杀并向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尽量减少由病的损失。

3.严禁任何人利用实验室设备研制、传播各种计算机病毒。

4.在病毒发作日要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十二、系统及数据备份制度

1.对重要的计算机系统数据要专人负责,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修改。

2.重要数据要进行必要的数据备份,可以使用U盘或光盘作为备份数据的载体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