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活动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院大学生的实际状况,更好的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使他们能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带领我院更多的大学生挖掘自己的潜能,施展自我才华,同时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和我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信息工程学院社团部是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团组织下设的一个部门,是由学生会和团组织共同负责与管理的学生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院党政组织领导和绥化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
二、社团部作为各社团、各协会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协会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社团部各协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三、社团的主要任务是为下设协会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院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
四、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一般以从中小型企事业或私营、个获得赞助的方式。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我院各方面的监督和审核。
五、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绥化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信息工程学院社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