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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加减分规定

发布者:张睿楠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奖惩体育部部员,也为鼓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现体育部经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制定体育部加减分标准。

一、体育部部员加减分标准

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任务者部长在每个工作结束后酌情给予加分:优加3分、良加2分、中加1分、差加-1分。

2.学期末部长根据部员一学期表现情况给予一定加分鼓励。优加3分、良加2分、中加1分、差加-1分。

3.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完成情况不好者给予酌情扣分:对所分配工作完全置之不理者减4分、按时上交但不合格者减3分、不能按时上交材料减2分。

二、其它人员加减分标准

1.积极帮助院里完成体育工作,如在校举行的篮球赛和运动会中帮助体育部做后勤工作者根据工作量酌情加分。

2.积极帮助院里完成体育活动工作,及时主动向我院体育部提供体育相关信息和材料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次(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的奖励。

3.在体育部人员不足,需要征集其它人帮助时,能够尽心帮助者给予每人每次(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的奖励。

4.当体育部按照院里要求进行工作布置,不积极配合者给予扣2分处分。

同时还严重阻碍工作进行者给予扣4分处分,直至申请给予通报处分。

三、参加体育活动加减分标准

1. 参加运动会比赛获得名次的个人:第一名加6分 第二名加5分 第三名加4分 第四名加3分 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 参加但未获奖者加0.5分。参加训练者按出席情况酌情加分。

2.参加校团体,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队长在原基础上加2分。

3.参与全校训练加6分,每旷一次-1分。

4.院级个人比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 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分,第五名加1分,第六名加0.5分。

5院级团体比赛,第一名加4分 第二名加3分 第三名加2分 第四名加1分 第五名加0.5分

6大型运动会出勤每旷一次扣2分,事假扣1分,(点名时外出扣0.5);大型运动会时个人及团体比赛加分翻倍

7参加全程训练加6分,每旷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8省市比赛时,每高一级则加分多一级,每级按2分计.

若有其它未进事宜,按《绥化学院大学生手册》相应规定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所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